金华市青少年宫 关于2024年度教职工用餐服务供应商的征集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 金华市青少年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度教职工用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邀请供应商为我单位教职工提供用餐服务,现将本次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教职工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为我单位教职工提供用餐服务,堂食和外卖。我单位目前在职在岗教职工55人,按季度进行自主选择入围供应商,汇总后进行统一充值。 (三)报价要求:承诺符合金华市、区财政部门规定的价格标准,并按照询价要求填写上交采购询价单(见附件1)。 (四)服务期限:一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结束,如对供应商服务满意可延续服务一年。 (五)服务对象:金华市青少年宫全体教职工。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具备餐饮经营许可证并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进行对公转账业务。 二、供应商询价流程 (一)具体流程 填写《采购询价单》→上交材料→资格审核→综合评价→入围公告→签订服务协议 (二)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17时00分00秒 (三)供应商所需提供材料 1.采购询价单; 2.餐饮经营许可证; 3.信用查询记录; 4.店面正面照1张、店内环境照3张(含备餐区、就餐区等)。 (三)供应商材料寄交地点:婺城区双溪西路116号(金华市青少年宫) 三、审核原则 (一)征集人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二)申请资料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三)申请资料不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征集人将驳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供应商可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正提交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四)审核不通过条款: 1.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申请资料未按照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签署、盖章的; 3.申请资料组成漏项的; 4.申请资料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申请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6.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7.申请资料中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综合评价 (一)入围供应商数量:根据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数量按照3:1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即三家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中一家入围),参与询价供应商不足三家,征集无效;参与供应商数量非三的整数倍的取整计算入围供应商数量; (二)评价人员组成:由各部门推选1-3名代表与宫监会、主任室组成采购评价小组。 (三)评价标准:以供应商提供的询价单为主要评价依据,同时综合考虑位置、环境等因素。 五、结果公告 (一)本次征集综合评价后将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内收到举报信息,经核实情况属实则取消该供应商入围资格。如情况不实,继续进行公示; (三)公示期结束并未收到举报信息,入围供应商即为我单位用餐服务单位,并签订服务协议。 六、协议期内信息维护 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七、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费用按季度结算,并根据教职工报名情况支付。 八、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行政部将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发现入围供应商服务质量差并有违反服务内容行为的,可提前解除服务; 2、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解除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次重新申请加入; 3、入围供应商申请退出的需提前一个季度告知征集人。 九、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青少年宫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11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葛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9187803 质疑联系人:付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9-89187871 金华市青少年宫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1.申请资料的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fd280f41-92d4-4b41-8f56-778ef3eb3da1.doc 2.采购询价单14f35d9b-9c8e-43eb-95e5-84ef15634ed8.docx 3.供餐服务协议(模板)ed172dec-19d8-42ad-b5af-2612addc174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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